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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法护航,向校园欺凌说不!
发布日期:2026-04-21 浏览次数: 字号:[ ]

为深入推进平安校园、法治校园建设,切实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与合法权益,坚决预防和遏制校园欺凌事件发生,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法治意识、学会尊重他人、懂得自我保护,近日,我校精心组织开展“对校园霸凌说‘不’”--反校园欺凌法治专题讲座。学校特邀山东泉泽律师事务所马霞律师主讲,全体学生参与学习,以一堂走心、入心、有用的法治课,为校园安全再添一道坚实屏障。

讲座伊始,马律师就帮大家厘清:校园霸凌不只是打架。起侮辱性外号、造谣孤立、网络攻击、恐吓逼迫、损坏财物…… 这些看似“小事”的行为,全都属于法律定义的校园欺凌,不流血却很伤人,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。

很多同学以为“未成年就没事”,马律师明确提醒:2026年1月1日起,新修订的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正式施行,第一次把“学生霸凌”写入法条,警察可直接处罚、矫治教育。年龄不再是护身符,14—16岁多次违规、16—18岁情节严重,都可能被行政拘留。

为让同学们深刻认识欺凌行为的严重后果,马律师系统讲解了校园霸凌的三重代价:

行政责任:拘留、罚款、矫治教育

民事责任:家长赔偿医药费、精神损失费等

刑事责任:构成犯罪留案底,影响参军、考公、就业

现场案例直击人心:15岁学生打人被拘留、拍视频的旁观者也要赔钱、被群殴合理反击属于正当防卫…… 同学们听得格外认真,真切感受到法律底线不可碰。

遇到霸凌怎么办?马律师给出实用三步:

留证据:拍照、截图、录音,固定所有信息

敢求助:告诉家长老师,严重直接拨打 110

会维权:相信法律,及时寻求心理帮助

她还向全体同学发出郑重倡议:不做施暴者,守住道德与法律底线;不做受害者,敢于对欺凌说不;不做旁观者,拒绝围观、起哄、传播欺凌视频,在安全前提下及时制止、陪伴受害者或匿名举报。一句“你今天为他人站出来,明天也会有人为你站出来”,引发全场同学强烈共鸣。

此次反校园欺凌普法讲座,内容详实、重点突出、实用性强,既是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,也是一次温暖的成长守护。下一步,我校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,持续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、安全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,不断完善校园欺凌预防、干预、处置全流程机制,强化家校协同、多方联动,以高度的责任意识与担当精神,全力营造安全、文明、和谐、友善的校园环境,让每一位同学都能在阳光下健康成长、自信前行。

图文:王亚萍

初审:黄云霞

复审:腾兴龙

终审:李静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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